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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现高层落马 烟台银行尚存哪些隐忧
2021-01-28

        地处东部沿海地区的烟台银行频因领导层“前腐后继”吸引公众眼球。近日,烟台银行原行长涉嫌受贿罪、违法放贷罪案一审宣判再度引发舆论关注,此前,烟台银行已有三任董事长被查“落马”。高层治理内控问题持续暴露的背后,该行不良居高、盈利水平弱化的发展窘境也亟待破局。

        原行长一审被判十三年半

        据近日12309中国检查网消息,日前,由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烟台银行原行长石学东涉嫌受贿罪、违法放贷罪一案经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并判处石学东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据了解,石学东烟台银行行长任职资格于2014年3月获监管核准。烟台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3月21日,烟台市委任命提名推荐王建光担任该行董事、行长职务,不再推荐石学东同志担任该行董事、行长职务。另据2020年8月25日,烟台纪检监察公众号发布消息显示,石学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烟台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成立于1997年11月,现山东省最大民营企业之一南山集团为第一大股东,香港恒生银行为境外战略投资者。

        此前三任董事长均被查

        烟台银行已频频因领导班子“前腐后继”吸引公众眼球。该行自成立以来,四任董事长中除了现任董事长吴明理之外,前三位董事长均已被查“落马”。

        最早追溯至2003年5月,烟台银行第一任董事长于行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于行成在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先后13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9万余元。

        烟台银行第二任董事长庄永辉在2012年被查。2012年初,烟台银行陷入轰动一时的“烟台银行票据案”,时任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的刘维宁将价值4.3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取走后外逃。事发后,庄永辉涉嫌受贿等案情逐渐败露,当年6月,烟台银行免去庄永辉董事长职务。后续相关法院依法查办了烟台银行原董事长庄永辉等涉嫌特大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案。

        庄永辉“落马”后,2013年8月,叶文君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获监管核准,成为该行第三任董事长。至2018年10月,叶文君因退休原因辞去烟台银行董事长职务。然而退休不满一年,叶文君就在2019年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据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经查,烟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文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烟台银行三任董事长、一任行长被查,时间跨度长,涉及问题多,影响恶劣,会造成管理层不稳,甚至风控和业务团队不稳,发展规划无法得到有力贯彻执行,业务开展迟滞,内控问题持续暴露,盈利水平弱化。对此,该行需要完善内控体系,制度化约束管理层权限;深化工作流程管理工作,引入更加规范合理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规范,加强员工教育,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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