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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鸽投资涉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案 两名董事同时辞职
2020-04-20

        4月17日晚间,经营面临困局的银鸽投资连发多份“利空”公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以及公司作为被告涉及一桩4亿元的诉讼案件。

        具体来看,本次公司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的原因各不相同:例如,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与北京宇轩天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产生债务纠纷,债权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导致公司某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金额3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同时,公司所持中原银行股权亦受冻结,该笔资产账面价值约为4412.66万元。

        银鸽投资表示,目前对于此项债务纠纷公司控股股东银鸽集团及公司认为存在不实,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续等待公安机关查证此案。

        再如,公司供应商因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3752.44万元。此外,还有寿光市众源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借贷纠纷,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140万元。

        银鸽投资认为,上述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暂不造成重大影响。该银行账户冻结暂未对公司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尽快与相关方协商,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被冻结事宜。

        祸不单行,同日还披露一则作为被告涉及诉讼的公告,原告方为北京通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按照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记载金额向原告支付4亿元。

        事情原由还得从2017年8月10日说起,彼时原告与河南融纳电子商务签署了《借款合同》。原告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案外人河南融纳电子商务交付款项3.71亿元,河南融纳电子商务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出票人为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4亿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原告,作为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来源之一。

        因案外人河南融纳电子商务未能按照约定还款;近日,原告向被告银鸽投资提示付款。原告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案涉票据到期后、原告提示付款的情形下,被告银鸽投资应当按照票面金额依法足额付款。

        对此,银鸽投资表示,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无法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同日,银鸽投资还披露了一则人事变动,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冯冲、董事兼副总经理栾天均递交了辞职报告。辞职后冯冲、栾天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银鸽投资当前还面临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境况。4月1日披露的第二次相关提示性公告显示,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前披露的业绩预亏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19年度业绩亏损6.3亿元到6.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8868万元。预亏原因有两点:由于包装纸行业景气下降,包装纸产品减量压价,固定成本分摊增加、收入大幅减少等原因使得包装纸产品收入、利润大幅下降。同时,受经营状况影响,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经减值测试,出现一定程度减值迹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4亿元。

        此外,非经营性损益也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营口乾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减值损失1265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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